2018年7月4日星期三

《明夷待访录》节录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 《明夷待访录》清   黄宗羲
《题辞》
《原君》
1     有生之初,人各自私也,人各自利也,天下有公利而莫或兴之,有公害而莫或除之。
2     有人者出,不以一己之利为利,而使天下受其利,不以一己之害为害,而使天下释其害。此其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。夫以千万倍之勤劳而己又不享其利,必非天下之人情所欲居也。故古之人君,量而不欲入者,许由、务光是也;入而又去之者,尧、舜是也;初不欲入而不得去者,禹是也。岂古之人有所异哉?好逸恶劳,亦犹夫人之情也。
3     后之为人君者不然,以为天下利害之权皆出于我,我以天下之利尽归于己,以天下之害尽归于人,亦无不可;使天下之人不敢自私,不敢自利,以我之大私为天下之大公。始而惭焉,久而安焉,视天下为莫大之产业,传之子孙,受享无穷;汉高帝所谓「某业所就,孰与仲多」者,其逐利之情不觉溢之于辞矣。此无他,古者以天下为主,君为客,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,为天下也。
4     今也以君为主,天下为客,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,为君也。是以其末得之也,屠毒天下之肝脑,离散天下之子女,以博我一人之产业,曾不惨然!曰「我固为子孙创业也」。其既得之也,敲剥天下之骨髓,离散天下之子女,以奉我一人之淫乐,视为当然,曰「此我产业之花息也」。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,君而已矣。
5     向使无君,人各得自私也,人各得自利也。鸣呼,岂设君之道固如是乎!
6     古者天下之人爱戴其君,比之如父,拟之如天,诚不为过也。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,视之如寇雠,名之为独夫,固其所也。而小儒规规焉以君臣之义无所逃于天地之间,至桀、纣之暴,犹谓汤、武不当诛之,而妄传伯夷、叔齐无稽之事,使兆人万姓崩溃之血肉,曾不异夫腐鼠。岂天地之大,于兆人万姓之中,独私其一人一姓乎?是故武王圣人也,孟子之言,圣人之言也。
7     后世之君,欲以如父如天之空名禁人之窥伺者,皆不便于其言,至废孟子而不立,非导源于小儒乎!
8     虽然,使后之为君者,果能保此产业,传之无穷,亦无怪乎其私之也。既以产业视之,人之欲得产业,谁不如我?摄缄縢,固局鐍,一人之智力不能胜天下欲得之者之众,远者数世,近者及身,其血肉之崩溃在其子孙矣。
9     昔人愿世世无生帝王家,而毅宗之语公主,亦日:「若何为生我家!」痛哉斯言!回思创业时,其欲得天下之心,有不废然摧沮者乎!是故明乎为君之职分,则唐、虞之世,人人能让,许由、务光非绝尘也;不明乎为君之职分,则市井之间,人人可欲,许由、务光所以旷后世而不闻也。然君之职分难明,以俄顷淫乐不易无穷之悲,虽愚者亦明之矣。
《原臣》
1     有人焉,视于无形,听于无声,以事其君,可谓之臣乎?
2     曰:否!杀其身以事其君,可谓之臣乎?曰:否。夫视于无形,听于无声,资于事父也;杀其身者,无私之极则也。而犹不足以当之,则臣道如何而后可?日:缘夫天下之大,非一人之所能冶,而分冶之以群工。
(原君大前提已定,臣之职分固由之矣,何必赘言)
《原法》
1     三代以上有法,三代以下无法。
2     何以言之?二帝、三王知天下之不可无养也,为之授田以耕之;知天下之不可无衣也,为之授地以桑麻之:知天下之不可无教也,为之学校以兴之,为之婚姻之礼以防其淫,为之卒乘之赋以防其乱。此三代以上之法也,固末尝为一己而立也。
3     后之人主,既得天下,唯恐其祚命之不长也,子孙之不能保有也,思患于末然以为之法。然则其所谓法者,一家之法,而非天下之法也。是故秦变封建而为郡县,以郡县得私于我也;汉建庶孽,以其可以藩屏于我也;宋解方镇之兵,以方镇之不利于我也。此其法何曾有一毫为天下之心哉!而亦可谓之法乎?
4     三代之法,藏天下于天下者也:山泽之利不必其尽取,刑赏之权不疑其旁落,贵不在朝廷也,贱不在草莽也。在后世方议其法之疏,而天下之人不见上之可欲,不见下之可恶,法愈疏而乱愈不作,所谓无法之法也。
5     后世之法,藏天下于筐箧者也;利不欲其遗于下,福必欲其敛于上;用一人焉则疑其自私,而又用一人以制其私;行一事焉则虑其可欺,而又设一事以防其欺。天下之人共知其筐箧之所在,吾亦鳃鳃然日唯筐箧之是虞,向其法不得不密。法愈密而天下之乱即生于法之中,所谓非法之法也。
6     论者谓一代有一代之法,子孙以法祖为孝。夫非法之法,前王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创之,后王或不胜其利欲之私以坏之。
7     坏之者固足以害天下,其创之者亦未始非害天下者也。乃必欲周旋于此胶彼漆之中,以博宪章之馀名,此俗儒之剿说也。即论者谓天下之治乱不系于法之存亡。
8 夫古今之变,至秦而一尽,至元而又一尽,经此二尽之后,古圣王之所恻隐爱人而经营者荡然无具,茍非为之远思深览,一一通变,以复井田、封建、学校、卒乘之旧,虽小小更革,生民之戚戚终无已时也。
9     即论者谓有治人无治法,吾以谓有治法而后有治人。自非法之法桎梏天下人之手足,即有能治之人,终不胜其牵挽嫌疑之顾盼,有所设施,亦就其分之所得,安于茍简,而不能有度外之功名。使先王之法而在,莫不有法外之意存乎其间。其人是也,则可以无不行之意;其人非也,亦不至深刻罗网,反害天下。故曰有冶法而后有治人。

《置相》
1     有明之无善治,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。
2     原夫作君之意,所以冶天下也。天下不能一人而治,则设官以治之;是官者,分身之君也。
4     昔者伊尹、周公之摄政,以宰相而摄天子,亦不殊于大夫之摄卿,士之摄大夫耳。后世君骄臣谄,天子之位始不列于卿、大夫、士之间,而小儒遂河汉其摄位之事,以至君崩子立,忘哭泣衰绖之哀,讲礼乐征伐之冶,君臣之义未必全,父子之恩已先绝矣。不幸国无长君,委之母后,为宰相者方避嫌而处,宁使其决裂败坏,贻笑千古,无乃视天子之位过高所致乎?
5     古者君之待臣也,臣拜,君必答拜。秦、汉以后,废而不讲,然丞相进,天子御座为起,在舆为下。宰相既罢,天子更无与为礼者矣。遂谓百官之设,所以事我,能事我者我贤之,不能事我者我否之。设官之意既讹,尚能得作君之意乎?古者不传子而传贤,其视天子之位,去留犹夫宰相也。其后天子传子,宰相不传子。天子之子不皆贤,尚赖宰相传贤足相补救,则天子亦不失传贤之意。
6     宰相既罢,天子之子一不贤,更无与为贤者矣,不亦并传子之意而失者乎?或谓后之入阁办事,无宰相之名,有宰相之实也。曰:不然。入阁办事者,职在批答,犹开府之书记也。
7     其事既轻,而批答之意,又必自内授之而后拟之,可谓有其实乎?吾以谓有宰相之实者,今之宫奴也。盖大权不能无所寄,彼宫奴者,见宰相之政事坠地不收,从而设为科条,增其职掌,生杀予夺出自宰相者,次第而尽归焉。
8     有明之阁下,贤者贷其残膏剩馥,不贤者假其喜笑怒骂,道路传之,国史书之,则以为其人之相业矣。故使宫奴有宰相之实者,则罢丞相之过也。阁下之贤者,尽其能事则曰法祖,亦非为祖宗之必足法也。其事位既轻,不得不假祖宗以压后王,以塞宫奴。祖宗之所行未必皆当,宫奴之黠者又复条举其疵行,亦曰法祖,而法祖之论荒矣。使宰相不罢,自得以古圣哲王之行摩切其主,其主亦有所畏而不敢不从也。
《学校》
1     学校,所以养士也。
2 然古之圣王,其意不仅此也,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,而后设学校之意始备。…..盖使朝廷之上,闾阎之细,渐摩濡染,莫不有诗书宽大之气,天子之所是未必是,天子之所非未必非,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,而公其非是于学校。
3     是故养士为学校之一事,而学校不仅为养士而设也。
24 凡一邑之名迹及先贤陵墓祠宇,其修饰表章,皆学官之事。淫祠通行拆毁,但留土谷,设主祀之。故入其境,有违礼之祀,有非法之服,市悬无益之物,土留未掩之丧,优歌在耳,鄙语满街,则学官之职不修也。
《取士》
1     取士上
2     取士之弊,至今日制科而极矣。
10   取士下
11 古之取士也宽,其用士也严;今之取士也严,其用士也宽。
13   今也不然。其所以程士者,止有科举之一途,虽使古豪杰之士若屈原、司马迁、相如、董仲舒、杨雄之徒,舍是亦无由而进取之,不谓严乎哉!一日茍得,上之列于侍从,下亦置之郡县、即其黜落而为乡贡者,终身不复取解,授之以官,用之又何其宽也!严于取,则豪杰之老死丘壑者多矣;宽于用,此在位者多不得其人也。
(如黄梨洲之于封建社会、如马恩列之于资本社会,皆是知其病然不知当投何药,如见人溺水,而自家也不会水,遂施救不得,言愈繁,计愈多,理愈疏,事愈乖。)
《建都》
1     或问:北都之亡忽焉,其故何也?曰:亡之道不一,而建都失算,所以不可救也。
2     夫国祚中危,何代无之!安禄山之祸,玄宗幸蜀,,吐蕃之难,代宗幸陜;朱沘之乱,德宗幸奉天;以汴京中原四达,就使有急而形势无所阻。当李贼之围京城也,毅宗亦欲南下,而孤悬绝北,音尘不贯,一时既不能出,出亦不能必达,故不得已而身殉社稷。向非都燕,何遽不及三宗之事乎!
3     或曰:自永乐都燕,历十有四代,岂可以一代之失,遂议始谋之不善乎?曰:昔人之治天下也,以治天下为事,不以失天下为事者也。有明都燕不过二百年,而英宗狩于土木,武宗困于阳和,景泰初京城受围,嘉靖二十八年受围,四十三年边人阑入,崇祯间京城岁岁戒严。上下精神敝于寇至,日以失天下为事,而礼乐政教犹足观乎?江南之民命竭于输挽,大府之金钱靡于河道,皆郡燕之为害也。
4     或曰:有王者起,将复何都?曰:金陵。或曰:古之言形胜者,以关中为上,金陵不与焉,何也?曰:时不同也。秦、汉之时,关中风气会聚,田野开辟,人物殷盛;吴、楚方脱蛮夷之号,风气朴略,故金陵不能与之争胜。今关中人物不及吴、会久矣,又经流寇之乱,烟火聚落,十无二三,生聚教训,故非一日之所能移也。而东南粟帛,灌输天下,天下之有吴、会,犹富室之有仓库匮箧也。
5     今夫千金之子,其仓库匮筮必身亲守之,而门庭则以委之仆妾。舍金陵而勿都,是委仆妾以仓库匮箧;昔日之都燕,则身守夫门庭矣。曾谓冶天下而智不千金之子若与?


《田制》
《兵制》
1     兵制一有明之兵制,盖三变矣:卫所之兵,变而为召募,至崇祯、弘光间又变而为大将之屯兵。卫所之弊也,官军三百十三万八千三百,皆仰食于民,除西北边兵三十万外,其所以御寇定乱者,不得不别设兵以养之。
2     兵分于农,然且不可,乃又使军分于兵,是一天下之民养两天下之兵也。召募之弊也,如东事之起,安家、行粮、马匹、甲仗费数百万金,得兵十馀万而不当三万之选,天下已骚动矣。大将屯兵之弊也,拥众自卫,与敌为市,抢杀不可问,宣召不能行,率我所养之兵反而攻我者,即其人也。有明之所以亡,其不在斯三者乎?
3     议者曰:卫所之为召募,此不得已而行之者也,召募之为大将屯兵,此势之所趋而非制也。原夫卫所,其制非不善也。
22   夫天下有不可叛之人,未尝有不可叛之法。杜牧所谓「圣贤才能多闻博识之士」,此不可叛之人也。豪猪健狗之徒,不识礼义,喜虏掠,轻去就,缓则受吾节制,指顾簿书之间,急则拥兵自重,节制之人自然随之上下。试观崇祯时,督抚曾有不为大帅驱使者乎?此时法未尝不在,未见其下可叛也。
25   使文武合为一途,为儒生者知兵书战策非我分外,习之而知其无过高之论,为武夫者知亲上爱民为用武之本,不以粗暴为能,是则皆不可叛之人也。
《财计》
11   故至今日而赋税市易,银乃单行,以为天下之大害。盖银与钞为表裹,银之力绌,钞以舒之,故元之税粮,折钞而不折银。今钞既不行,钱仅为小市之用,不入贡赋,使百务并于一途,则银力竭。元又立提举司,置淘金户,开设金银场,各路听民煽炼,则金银之出于民间者尚多。今矿所封闭,间一开采,又使宫奴主之,以入大内,与民间无与,则银力竭。
12   二百馀年,天下金银,纲运至于燕京,如水赴壑。承平之时,犹有商贾官吏返其十分之二三,多故以来,在燕京者既尽泄之边外,而富商、大贾、达官、猾吏,自北而南,又能以其资力尽敛天下之金银而去。此其理尚有往而复返者乎?
13   夫银力已竭,而赋税如故也,市易如故也。皇皇求银,将于何所!故田土之价,不当异时之什一,岂其壤瘠与?曰:否。不能为赋税也。百货之价,亦不当异时之什一,岂其物阜与?曰:否。市易无资也。
14   当今之世,宛转汤火之民,即时和年丰无益也,即劝农沛泽无益也,吾以为非废金银不可。废金银,其利有七:粟帛之属,小民力能自致,则家易足,一也。铸钱以通有无,铸者不息,货无匮竭,二也。不藏金银,无甚贫甚富之家,三也。轻赍不便,民难去其乡,四也。官吏赃私难覆,五也。盗贼胠箧,负重易迹,六也。钱钞通路,七也。然须重为之禁,盗矿者死刑,金银市易者以盗铸钱论而后可。
15   财计二
16   钱币所以为利也,唯无一时之利,而后有久远之利。以三四钱之费得十钱之息,以尺寸之楮当金银之用,此一时之利也。使封域之内,常有千万财用流转无穷,此久远之利也。后之治天下者,常顾此而失彼,所以阻坏其始议也。
17   有明欲行钱法而不能行者:一曰惜铜爱工,钱既恶薄,私铸繁兴。二曰折二折三,当五当十,制度不常。三曰铜禁不严,分造器皿。四曰年号异文。此四害者,昔之所同。五曰行用金银,货不归一。六曰赏赉、赋税,上行于下,下不行于上。
18   昔之害钱者四,今之害钱者六。
19   故今日之钱,不过资小小贸易,公私之利源皆无赖焉,是行钱与不行等也。诚废金银,使货物之衡尽归于钱。京省各设专官鼓铸,有铜之山,官为开采,民间之器皿,寺观之像设,悉行烧毁入局。千钱以重六斤四两为率,每钱重一钱,制作精工,样式画一,亦不必冠以年号。除田土赋栗帛外,凡盐酒征榷,一切以钱为税。如此而患不行,吾不信也。
20   有明欲行钞法而不能行者,崇祯间,桐城诸生蒋臣,言钞法可行,岁造三千万贯,一贯直一金,岁可得金三千万两。户工侍郎王鳌永主其说,且言初年造三千万贯,可得五千万两,所入既多,将金与土同价。上特设内宝钞局,昼夜督造,募商发卖,无肯应者。大学士蒋德璟言,以一金易一纸,愚者不为。上以高皇帝之行钞难之。德璟曰:「高皇帝似亦神道设教,然赏赐折俸而已,固不曾用之兵饷也。」
24   财计三
25   治天下者既轻其赋敛矣,而民间之习俗未去,蛊惑不除,奢侈不革,则民仍不可使富也。
26   何谓习俗?吉凶之礼既亡,则以其相沿者为礼。婚之筐篚也,装资也,宴会也:丧之含殓也,设祭也,佛事也,宴会也,刍灵也。富者以之相高,贫者以之相勉矣。
27   何谓蛊惑?佛也,巫也。佛一耳,而有佛之宫室,佛之衣食,佛之役使,凡佛之资生器用无不备,佛遂中分其民之作业矣。巫一耳,而资于楮钱香烛以为巫,资于烹宰以为巫,资于歌吹婆娑以为巫,凡斋蘸祈赛之用无不备,巫遂中分其民之资产矣。
28 何谓奢侈?其甚者,倡优也,酒肆也,机坊也。倡优之费,一夕而中人之产;酒肆之费,一顿而终年之食;机坊之费,一衣而十夫之暖。
29   故治之以本,使小民吉凶一循于礼,投巫驱佛,吾所谓学校之教明而后可也。治之以末,倡优有禁,酒食有禁,除布帛外皆有禁。今夫通都之市肆,十室而九,有为佛而货者,有为巫而货者,有为倡优而货者,有为奇技淫巧而货者,皆不切于民用,一概痛绝之,亦庶乎救弊之一端也。此古圣王崇本抑末之道。世儒不察,以工商为末,妄议抑之。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,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,盖皆本也。
《胥吏》
1     古之胥吏者一,今之胥吏者二。古者府史胥徒,所以守簿书,定期会者也。其奔走服役,则以乡户充之。自王安石改差役为雇役,而奔走服役者亦化而为胥吏矣。故欲除奔走服役吏胥之害,则复差役;欲除簿书期会吏胥之害,则用士人。
2     何谓复差役?宋时差役,有衙前、散从、承符、弓手、手力、耆长、户长、壮丁、色目。衙前以主官物,今库子解户之类。户长以督赋税,今坊里长。耆长、弓手、壮丁以逐捕盗贼,今弓兵、捕盗之类。承符、手力、散从以供驱使,今皂隶、快手、承差之类。
3     凡今库子、解户、坊里长皆为差役,弓兵、捕盗、皂隶、快手、承差则雇役也。馀意坊里长值年之后,次年仍出一人以供杂役。
4     盖吏胥之敢于为害者,其故有三:其一,恃官司之力,乡民不敢致难;差役者,则知我之今岁致难于彼者,不能保彼之来岁不致难于我也。其二,一为官府之人,一为田野之人,既非同类,自不相顾;差役者,则侪辈尔汝,无所畏忌。其三,久在官府,则根株窟穴牢不可破;差役者,伎俩生疏,不敢弄法。是故坊里长同勾当于官府,而乡民之于坊里长不以为甚害者,则差与雇之分也。
5     治天下者亦视其势,势可以为恶,虽禁之而有所不止;势不可以为恶,其止之有不待禁也。差役者,固势之不可以为恶者也。议者曰:自安石变法,终宋之世欲复之而不能,岂非以人不安于差役与?曰:差役之害,唯有衙前,故安石以雇募救之。今库子、解户且不能不仍于差役,而其无害者顾反不可复乎?宋人欲复差役,以募钱为害。吾谓募钱之害小,而胥吏之害大也。
6     何谓用士人?六部院寺之吏,请以进士之观政者为之,次及任子,次及国学之应仕者。满调则出官州县,或历部院属官、不能者落职。郡县之吏,各设六曹,请以弟子员之当廪食者充之。满调则升之国学,或即补六部院寺之吏,不能者终身不听出仕。郡之经历、照磨、知事,县之丞、簿、典史,悉行汰去。行省之法,一如郡县。
7     盖吏胥之害天下,不可枚举,而大要有四:其一,今之吏胥,以徒隶为之,所谓皇皇求利者,而当可以为利之处,则亦何所不至,创为文网以济其私。凡今所设施之科条,皆出于吏,是以天下有吏之法,无朝廷之法。其二,天下之吏,既为无赖子所据,而佐贰又为吏之出身,士人目为异途,羞与为伍。
8     承平之世,士人众多,出仕之途既狭,遂使有才者老死丘壑,非如孔孟之时,委吏、乘田、抱关、击柝之皆士人也、其三,各衙门之佐贰,不自其长辟召,一一铨之吏部,即其名姓且不能偏,况其人之贤不肖乎!故铨部化为签部,贻笑千古。
9     其四,京师权要之吏,顶首皆数千金,父传之子,兄传之弟,其一人丽于法后而继一人焉,则其子若弟也,不然,则其传衣钵者也。是以今天下无封建之国,有封建之吏。诚使吏胥皆用士人,则一切反是,而害可除矣。
10   且今各衙门之首领官与郡县之佐贰,在汉则为曹掾之属,其长皆得自辟,即古之吏胥也。其后选除出自吏部,其长复自设曹掾以为吏胥,相沿至今,曹掾之名既去,而吏胥之实亦亡矣。故今之吏胥,乃曹掾之重出者也。吾之法,亦使曹掾得其实,吏胥去其重而已。
《奄宦》
1     奄宦上奄宦之祸,历汉、唐、宋而相寻无已,然未有若有明之为烈也。汉、唐、宋有干与朝政之奄宦,无奉行奄宦之朝政。今夫宰相六部,朝政所自出也。而本章之批答,先有口传,后有票拟。天下之财赋,先内库而后太仓。天下之刑狱,先东厂而后法司。其他无不皆然。则是宰相六部,为奄宦奉行之员而已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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